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8月起施行 強化軍人榮譽維護
摘要:在審議過程中,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各方面意見提出,軍人崇尚榮譽,視榮譽為生命,建議進一步豐富完善軍人榮譽的內涵,強化維護軍人榮譽的實際舉措。 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將于8月1日起施行。
我國首次對特殊群體“地位”進行立法
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8月1日起施行
□ 本報記者 朱寧寧
6月10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
當前,國防和軍隊改革正在深入推進,軍事政策制度改革進入關鍵時期。“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是國防和軍隊建設的基本性法律,在國防軍事法律法規(guī)政策體系中發(fā)揮重要支柱作用;是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為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各項工作提供基本指導原則。”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社會法室主任郭林茂說,這部法律的頒布實施,是軍事政策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對于實現(xiàn)黨在新時代的強軍目標,全面建成世界一流軍隊,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共7章71條。該法明確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的方針、原則和體制機制,突出軍人地位和擔負的職責使命,規(guī)范軍人榮譽維護制度,明確軍人待遇保障基本制度,完善軍人撫恤優(yōu)待制度,明確法律責任追究機制。
既提氣又暖心
增設“軍人地位”專章
回顧此次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的整個立法過程發(fā)現(xiàn),草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階段作了較大幅度修改。草案最初提請審議時只有48條,最終通過時增加到了71條。值得一提的是,審議過程中,草案在一審稿基礎上增設了“軍人地位”專章。
“這一修改的考慮是多方面的。”郭林茂介紹說,“首先,‘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這一名稱是經過了充分論證和考慮的,是我國第一次對特殊群體的‘地位’進行立法,需要通過專門的章節(jié)、豐富的內容對這一立法創(chuàng)新進行有效支撐。”
其次是為了回應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各方面的意見。“在常委會審議和征求意見過程中,大家普遍提出,作為我國第一部規(guī)范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的法律,在全面規(guī)定軍人待遇保障、榮譽維護和撫恤優(yōu)待的基礎上,應當突出法律的定位,對軍人特殊地位和職責使命作出專門規(guī)定。”郭林茂指出,除此之外,對軍人權益給予特殊保障,是由軍人神圣職責和崇高使命的特殊地位決定的,應當充分肯定軍人地位,使軍人權益保障順理成章。
據(jù)介紹,“軍人地位”一章在結構和內容上充分體現(xiàn)習近平強軍思想、中國軍人的特色以及軍人地位的豐富內涵,還對軍人政治權利、軍內民主權利、作風紀律要求、軍人履職保障作出明確規(guī)定,展現(xiàn)了人民軍隊長期以來形成的優(yōu)良傳統(tǒng),有利于發(fā)揮法律規(guī)定的“提氣”作用,與該法權益保障的系列“暖心”規(guī)定相互照應、相得益彰。
“設置這樣結構和內容的目的,就是要讓全社會充分認同軍人是全社會尊崇的職業(yè),充分理解軍人是因為擔負特殊使命、履行特殊義務、受到特殊約束、作出特殊犧牲奉獻,才能享有與之相匹配的崇高地位和特定權益。”郭林茂說。
豐富完善內涵
強化軍人榮譽維護
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草案過程中,在強化軍人榮譽維護方面增加了哪些規(guī)定?
在審議過程中,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各方面意見提出,軍人崇尚榮譽,視榮譽為生命,建議進一步豐富完善軍人榮譽的內涵,強化維護軍人榮譽的實際舉措。
對此,草案規(guī)定進行了如下完善:一是豐富和完善軍人榮譽的內涵。規(guī)定軍人榮譽是國家、社會對軍人獻身國防和軍隊建設、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的褒揚和激勵,是鼓勵軍人士氣、提升軍人戰(zhàn)斗力的精神力量。通過這些規(guī)定,展示軍人榮譽的政治性、崇高性和引領性,體現(xiàn)軍人榮譽鮮明的導向作用和強烈的感召作用和巨大的規(guī)約作用;二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四有”“四鐵”的重要論述,規(guī)定軍隊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革命英雄主義教育,強化軍人的榮譽意識,培育有靈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新時代革命軍人,鍛造具有鐵一般信仰、鐵一般信念、鐵一般紀律、鐵一般擔當?shù)倪^硬部隊;三是結合正在開展的黨史學習教育,增加規(guī)定全社會應當學習中國人民解放軍光榮歷史,宣傳軍人功績和犧牲奉獻精神,營造維護軍人榮譽的良好氛圍。各級各類學校設置的國防教育課程中,應當包含中國人民解放軍光榮歷史、軍人英雄模范事跡等內容。
廣泛聽取意見
關注基層官兵訴求
今年全國人大會議期間,一位全國人大代表、海軍航空兵女飛行員希望制定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時考慮女軍人生理等方面的特點作出特別規(guī)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接到意見反饋后,立即查找相關資料,認真研究相關法規(guī)政策,增加了女軍人權益保護的相關條款。
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直接關系到軍人軍屬的切身利益,考慮廣大官兵戰(zhàn)備訓練任務繁重、可能無暇參與網(wǎng)上表達意見等特點,在立法過程中,立法機關在認真做好常規(guī)征求意見工作的同時,還通過下沉部隊營區(qū)調研、委托地方廣泛調研、視頻連線基層調研等方式,與廣大官兵面對面交流,聽取他們的意見訴求,在修改完善草案時認真研究,積極回應。
3月1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在軍委政工部協(xié)助下,通過視頻會議邀請西藏、新疆、黑龍江艱苦邊遠地區(qū)的一線部隊官兵及家屬代表參加座談。
座談會上,有的官兵說,他們常年住在海拔5000米以上的西藏高原,“天上無飛鳥、地上不長草,風吹石頭跑、氧氣吃不飽,六月雪花飄、四季穿棉襖”。雖然環(huán)境艱苦,但參加座談的官兵代表一致表示,為了祖國和平安寧、人民幸福安康,再苦再累也值得。
結合實際困難,官兵們提出了一些意見建議。有一位義務兵說,因為身處艱苦邊遠地區(qū),常年無法和親人在一起,家人到公園、博物館等地參觀時,因為沒有軍人陪同,不能證明軍屬身份,享受不到相關的優(yōu)先、優(yōu)惠服務。針對這一意見,法工委專門與退役軍人事務部、軍委政工部和有關部門進行了認真研究,在法律中規(guī)定:“軍人家屬憑有關部門制發(fā)的證件享受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優(yōu)待保障。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有關部門制定。”
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將于8月1日起施行。“貫徹落實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是軍地各級機關、各類組織和全體公民的共同責任,是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和基礎性工作,必須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和嚴實的工作作風推動法律落地落實。”郭林茂表示,應通過抓好學習宣傳、抓好貫徹實施、抓好政策配套,推動形成完整、協(xié)調、高效、管用的配套法規(guī)政策體系,為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堅強制度保障。
責任編輯:劉銀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駐馬店網(wǎng)”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wǎng)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wǎng)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wǎng)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wǎng)”。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wǎng)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fā)現(xiàn),本網(wǎng)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yè)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yè)(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wǎng))”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wǎng)站、團體從本網(wǎng)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wǎng)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wǎng)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fā)現(xiàn)本網(wǎng)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lián)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