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完善交通標識建議已采納
摘要: 群眾反映情況:西平縣文化路南段右轉至龍泉大道方向老服務樓處設置分道行駛,為規(guī)范交通秩序起到良好的作用。此處從路面標線來看,屬于單行線,但是龍泉大道左轉處沒有設置
群眾反映情況:西平縣文化路南段右轉至龍泉大道方向老服務樓處設置分道行駛,為規(guī)范交通秩序起到良好的作用。此處從路面標線來看,屬于單行線,但是龍泉大道左轉處沒有設置單行禁止標志,最近又設置攝像頭,造成部分車輛收到拍照違章通知。按照交通違章電子拍攝有關規(guī)定,電子拍攝設備前必須有警示標識,此處沒有單行禁止標志,造成部分車輛疑似違章行駛。為了規(guī)范執(zhí)法,方便群眾,建議西平交警大隊完善此處交通標識,設置單行標志。
西平縣答復情況:針對所反映的問題,西平縣公安局立即組織專人前往調查。經調查,西平縣城區(qū)文化路與龍泉大道交叉口是個五叉路口,2012年縣政府投資在此五叉路口安裝了紅綠燈設施,并用護欄把該路口進行了渠化。所反映的道路,就是渠化后的右轉彎車輛專用單向車輛,是不允許其他車輛逆向通行的。但由于該路口是五叉路口,紅燈變換時間較長,部分駕駛人為了躲避紅綠燈圖方便,往往逆向從該車道通過,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隱患,發(fā)生過多起交通事故。對此,西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該車道設置了電子警察設備,以規(guī)范部分駕駛人的行車行為。由于該車道為渠化后的右轉彎車道,出口處漆劃有右轉彎標線,不允許逆向通行是交通法規(guī)的基本規(guī)定,且《城市道路交通標志標線設置規(guī)范》中沒有要求右轉彎車道出口處設置禁行標志。另外,經調查其他城市渠化后的右轉彎車道出口處,也沒有設置禁止通行標志。下一步,西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一是進一步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全面提高群眾的交通安全常識。二是為進一步提示群眾遵守交通規(guī)則,根據群眾的要求,在該右轉彎車道出口處額外安裝禁止通行標志牌。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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